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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投标的技巧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09-9-22 16:55:08
  二、供货范围和工作内容

  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和工作内容是招标文件中极重要的部分,是投标者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根据。可以说,投标价格主要取决于具体供货范围和工作内容。鉴此,投标者要提出最具竞争性的投标,就必须处理好有关供货范围和工作内容的几个问题:

  (一)正确处理评标和非评标因素的报价

  这里的关键是要将评标中考虑和评标中不考虑的货物和服务严格区分开。

  首先,要全面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的规定,弄清评标中考虑和不考虑的货物和服务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其次,对评标中考虑的货物和服务,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报价,报价的货物和服务的名称、内容、数量要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完全一致,切不能多报货物和服务的内容及数量,以致造成由于多报货物和服务内容及数量而增加投标价格。

  再者,对评标中不考虑的货物和服务,一般招标文件都有规定,如任选设备、备件、工具和服务。投标者应在评标中考虑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以外,另外单独提出此类货物和服务的报价,不得将此类货物和服务的报价混列入评标中考虑的货物和服务报价中。否则只会提高投标价格,或至少在开标时就使公布的投标价格处于不利的地位。

  (二)正确处理指定和非指定供货范围的关系。

  对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注意对具体货物和服务的名称、内容和数量方面不要多报。

  对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不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注意不要将规定范围以外的货物和服务列入明确规定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报价中。处理好二者关系,目的是要使投标价格仅限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三)如何对不明确的供货范围报价

  这里强调的是,对于是否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尚含糊不清的货物和服务要慎重报价。如经认真全面研究招标文件的规定(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仍不明确某些货物和服务是否属于规定应提供的范围,则可在明确规定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报价外,另单独提出这部分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招标者确定这部分货物和服务不属于应提供的范围,则自然在评标中不考虑这部分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反之,如招标者确定这部分货物和服务属于应提供的范围,则由于投标中对这部分货物和服务另行有报价而不致被判定不符合要求。

  三、技术规格和性能

  (一)基本达标,不出偏离

  在招标文件有关评标的规定中,对一些技术指标往往给出一个下限值,只要投标人在投标中表明能满足该值,即认为合格;若投标的技术指标优于该值,在评标中并不给予任何评标奖励,如加分或减去一定比例的评标价格等。但达不到该值,则被认为是出现偏离。

  针对这种规定,投标人在制备投标文件时,应适当选择货源,使投标货物的技术指标恰好达到基本要求,既不出现偏离而影响评标结果,又不致因指标过优而抬高了报价,在另一方面影响评标成绩。

  (二)争取适当奖励,避免评标惩罚

  有时招标文件规定,对某些技术规格指标的评标,投标人提供优于规定指标值的货物时,给予适当的评标奖励,如评标加分或减去一定百分比的评标价格;反之,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达不到规定指标,则给予一定的评标惩罚,如减分或加上一定百分比的评标价。

  对这种情况,投标人应慎重考虑,统筹安排,争取获得适当的评标奖励,避免受到评标惩罚。

  首先,应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只要做到这点,起码就可以保证在评标时不至因偏离要求遭到评标惩罚。

  在这一基础上,投标人应巧做选择,使得一些使用者较为注重的指标适当地优于规定指标。这样一来,容易在评标时引起重视,并可获得适当的评标奖励,从而争取到较高的评标分数或较低的评标价,有利于在竞争中取胜中标。然而,选择货源时还应注意另一种偏向,即因选择过优的产品投标从而导致报价相应上涨。在评标中的奖励是有限的,如果因产品报价过高,即使获得一些技术指标方面的评标奖励,也难以和产品成本上涨的部分相抵消。这样一来,争取的评标奖励就失去其意义了。

  另一方面,对于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和性能的具体内容,数据、指标、保证值,投标者要明显地在适当的投标文件章节中(如规格偏离表格)加以详细描述,以便招标者在评中予以考虑。总之,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性能对投标价格影响极大,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正确、适当地提出投标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性能,并且,要从投标价格最有竞争性的角度选定投标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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