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管理网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回到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免费注册会员 | 登陆
工程管理论坛
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浅析电力工程的造价控制
浅析电力工程造价控制的管理
论电力工程的造价控制
略论电力工程造价控制的管理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管理网 >> 工程文库 >> 行业聚焦 >> 电力 >> 正文
对电力工程造价控制的浅析
作者:未知 来源:标准论文代写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3-16 20:54:02

  电力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贯穿于基建项目建设全过程.为了在建设项目中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合理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尤为重要.实施对电力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查,对于弄清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质量、工程的完成量以及整个工程的造价、评价投资效益,总结建设经验,改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标段划分.标段划分应以承包商能充分发挥施工人员及设备的效率和优势,业主和监理便于总体协调和管理,整个建设项目的施工资源得以优化配置为基本原则.分标过大或过小都会对工程建设造成不利影响.

  评标工作.标书评审工作量很大,时间又较紧,尽管如此,对投标者的标书、报价做详细的分析研究是非常重要的.报价方面,要重点对各子价的定额构成做合理性分析,消除标书中的隐形报价和潜伏索赔因素;有价无量的"只报单价"项目是评审标价的重点目标,因为这类单价的高低不影响报价金额往往被忽视.此外,充分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可提高评标工作速度和质量.

  签订合同.对于大型工程,承包商实际投人的人员、施工设备的数量和质量与投标承诺不一致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因此,只有当中标者将标书中所承诺的人员、设备全部组织进场后方可签订正式的施工承包合同.工程合同需进一步详尽,除了将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文件以及澄清问题的往来函件规范于合同中,成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外,还需根据《施工合同条件》中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来进一步完善合同内容.

  建设过程中的造价管理.建设阶段是工程建设资金大量支出的阶段,建设阶段的投资控制具有周期长、内容多、潜力大的特点.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公司有计划地筹措资金,遵照合同原则,客观公正地处理与施工单位的经济结算和索赔,保障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资金筹措.资金到位不足,将直接影响施工结算,资金超前到位,造成"积压",会增加融资利息支出.公司根据工程总网络进度计划,计算出年度、季度和月度的用款计划,编制资金流量表,敦促各投资方按计划、按比例组织资金到位,适时安排资金,加强资金的计划性,以适量零星短贷为补充,提高了资金使用效果、降低了工程支出.

  工程结算."静态控制、动态管理"是结算业务的一般处理原则.按照标书及合同的约定,每月月末,施工方申报当月完成的进度工程量,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逐项进行审查认定,公司计划合同管理部门将审定量对应合同单价办理结算,出具付款通知书;涉及到变更的新增项目,由施工方在当月28日前申报新增单价,经监理和公司工程部会审后,由计划合同部门受理审价业务,将审定的新增工程项目,列人当月报表结算.在定期报量结算中,坚持按程序办事,建立由总公司、建设分公司、监理和施工方共同参加的报表会审制度是必要的.

  有关价差结算,计划部门根据当月工程结算报表,分析出工程报量中所含的人工工日及钢材、木材、水泥等主材的理论耗量,作为价差结算控制指标,物资管理部门审核施工单位的采购票据,在控制指标的范围内具实办理价差结算.

  索赔业务.从广义讲,索赔是合同的一方为另一方做的超额投人而引发的补偿要求,是一种非常规的工程结算.我们处理索赔业务按以下四步进行:承包商提出索赔意向;公司与工程师审查;谈判;索赔成立支付,不成立,驳回;仍有争议,延后处理.以合同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处理索赔,对工程整体而言是有益的,仅把索赔与反索赔视为甲、乙双方利益冲突的观点是片面的.

  加强监理工作.监理工作的职能总结为"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质量、工期、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业主、设计及施工各方的关系.业主是建设管理的中心,承包商是施工的主体,而监理是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理顺各方关系,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充分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作用十分关键.目前,监理工作"软化"现象较为普遍.在监理合同和监理工作大纲中,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责任已十分明确,但在工作开展中,往往因主客观原因的约束,监理工程师仅发挥了"质检员"的作用.我们认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以招标方式成建制聘请监理单位,引人监理竞争机制;鼓励监理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在工程质量和造价控制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规则,严把工程量签证关,谨慎签发变更批示,避免不该发生的费用和索赔.

  对标外工程合同协议的管理.在签约阶段,凡合同金额超过50万元的工程应邀请2至3个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报价,通过邀请议标方式选择施工队伍;坚持合同定稿前的会审会签制度;按有关规定附签"廉政合同".因此,在所有零星工程合同的履约过程中,极少发生合同纠纷,完整履约率达96%以上

[1] [2] 下一页

文章录入:web33742    责任编辑:web33742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 收藏本站 |京ICP备10012994号
    共创国际项目管理顾问旗下网站:中国研发管理网 | 项目管理者联盟 | 中国工程管理网
    VIP会员 |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刊物出版 | 沙龙会议 | 人才服务 | 广告投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4 21CPM.COM 工程管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