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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索赔的成立应具备前提条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建筑工程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0/12 12:29:55  文章录入:web13741  责任编辑:web13741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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