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管理网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回到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免费注册会员 | 登陆
工程管理论坛
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管理网 >> 工程文库 >> 行业聚焦 >> 电力 >> 正文
浅析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措施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3-20 9:27:36

  [摘要]对于中国电力施工企业来说,只有转变观念,积极创造条件,搞好工程造价管理,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电力行业的投资体制、企业经营机制等方面的改革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而进一步把我国电力工程造价管理推上一个更高的台阶。

  近年来,电力工程造价普遍上涨过快,严重影响电力行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从1995年国家计委提出对建设项目控制工程造价以来,我国电力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就目前的体制和现实而言,要想有效地控制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果,必须进行事先、主动且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程造价控制。目前在中国的电力施工企业中,部分管理者存在着对工程造价管理重视不够、概念模糊、造价确定和控制不够科学合理、管理松散等问题,不能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从而严重影响了企业效益和生存发展。本文就如何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作一些探讨。

  一、加强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就是在满足项目合理的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发包阶段和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的发生控制在批准的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力求在各个建设项目中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就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电力工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电力工程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在确保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是电力基本建设一个永恒的主题。近年来,电力工程造价上涨较快,资金筹措难度很大,工程造价水平已成为影响电力建设健康发展的关键。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并对电力工程项目的立项策划、资金筹措、设计实施、生产经营、贷款偿还和资产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加强项目在各个阶段的管理与控制,才能有效地控制和降低工程造价。

  二、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造价。目前,电力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投标阶段,制定投标战略定位不准,不能准确把握造价的合理性,恶性竞标,或为追求高利润报价过高,最终在激烈的竞争不能中标;或为了中标而一味地压低报价,致使施工企业低于成本价中标,造成严重亏损。二是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对合同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等约定不明确。对于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分析不足,不能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理规避风险。三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能对工程项目成本进行事前预测,实现被动控制为主动控制;不注意造价的动态管理,抓不住成本控制的关键,造成企业入不敷出,使经营管理面临困境。

  三、加强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的对策

  1.科学确定工程造价。一方面,认真分析标书,合理确定工程报价。承包工程总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扣除甲供材料)、施工机械台班费、一般设备费、设备材料进出厂的装卸运输保管费、水电费、临时设施费、施工管理费、利润和税金,企业应对这些费用掌握比较准确的价格资料,并结合自身情况,确定比较合乎实际的承包总价,从而做到心中有数。另一方面,制定投标思想策略。在对某项工程投标活动中要做好调查研究,分析当地电力建设市场的竞争形势,了解竞争对手的状况,摸清业主的发包工程,从而确定本公司投标思想和策略,如果本公司对某项工程在资质、技术、装备方面有能力承担,而发包的条件在利润或业绩方面都有利可图,则应决心夺标并中标。

  2.认真签订施工合同。一要明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施工合同谈判之前,承包人应明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信用情况,负责组织公司施工计划、安全质量、财务、物资、审计等相关专业人员和本部门对口专业管理人员进行合同评审,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条进行研究,实施监督、管理与控制。同时项目经理应直接参与合同的谈判,以更有利于日后合同的履行。二要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进行合同分析。订立工程合同前,要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进行合同风险分析,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三要明确工期、质量标准和造价。由于在施

[1] [2] 下一页

文章录入:web33742    责任编辑:web33742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 收藏本站 |京ICP备10012994号
    共创国际项目管理顾问旗下网站:中国研发管理网 | 项目管理者联盟 | 中国工程管理网
    VIP会员 |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刊物出版 | 沙龙会议 | 人才服务 | 广告投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4 21CPM.COM 工程管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