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管理网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回到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免费注册会员 | 登陆
工程管理论坛
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管理网 >> 工程文库 >> 行业聚焦 >> 电力 >> 正文
探讨加强电力企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问题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论文资源库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9-5 21:38:55

  摘 要:随着电网建设力度的增大,电力基建财务管控的风险也越来越大;降低成本提高竞争优势就成为电力企业管理的重点。本文主要对电力企业基建项目在财务核算、造价控制、竣工决算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了探讨分析,可供大家交流。

  前言

  建设一个高质量、高速度、低造价的一流供电企业;合理分配和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就必须利用基建财务对工程建设计划执行过程所体现的资金和资金运动进行科学的、严格的核算和监督,为制定基建计划、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以便不断地改善经营管理工作,加强基建期间的财务管理显得格外重要。

  一、电力企业基建项目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财务核算环节存在的问题

  当前,电力企业在基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中因索赔、征地等客观困难的存在,十分重视项目建设工期管理,把工程按时竣工投产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不太重视工程财务核算管理。而科学的工程财务核算工作能够从整体上促进电力企业基建项目建设与投资管理,提高工程投资效益。个别电力企业在基建财务核算中,完全以历史经验来作为未来和现在评判的主要依据,循规守旧,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未能参照工程概(预)算书所列的单项工程,设置“专项核算”明细反映各建设项目的各单项工程成本费用发生数,不利于工程成本查询与控制;二是会计核算不清晰,未能按项目核算、归集工程成本,存在成本混合入帐,成本归集口径与批复工程概(预)算书不符、与工程现场实际发生成本不符情况,给后续工程竣工决算、资产管理带来问题;三是基建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当前在电力企业从业的基建财务人员会计理论水平普遍较高,但在工程项目建设与工程造价管理方面明显存在不足,不了解工程项目现场实施与管理情况,对工程概(预)算编制、工程建设等相关知识了解不浅,较大程度地制约了基建项目全过程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造价控制环节存在问题

  在电力企业内部,基建项目造价控制一般以工程建设部门为主、财务部门为辅。但财务部门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部门,应充分发挥好财务监督作用,严把合同签订、资金支付、工程决算审核关;促进企业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服务。

  在当前基建财务造价控制环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程类合同签订前审核把关不严,因部分基建财务人员对国家招投标法、合同法等知识掌握不够,对上级公司合同模板管理要求领会不深,时常出现对未按规定招标的合同、未使用上级公司合同模板的合同也未能提出否定意见,存在合同管理风险。二是资金支付审核把关不严,工程项目资金支付通常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因基建财务人员未能了解工程项目现场实施情况,对工程建设部门报审的工程款支付申请只能从书面资料上鉴别其工程进度真实性,甚至存在因个别财务人员因工作责任心原因对未按合同进度支付款项的情况也能审核通过,存在资金支付风险。三是工程结算审核参与不够。基建项目在竣工结算阶段编制工程结算书,通常以工程建设部门与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审核为主,工程结算书经相关部门签证后,送交财务部门作为工程结算款支付与结算的依据,财务甚少发表意见,财务部门参与度不够、监督不力。

  (三)竣工决算环节存在的问题

  电力企业基建项目竣工决算管理是实现基建项目全过程闭环管理的重要环节,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的全面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直接影响项目投资效益分析与竣工后移交资产的管理。近年来,电力企业在对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质量与编报的及时性方面加大了考核管理力度,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程整体投产后,相关工程费用未能按时完成结算,影响了工程竣工决算编报的进度,导致项目竣工决算报告未能按时完成编报与审批手续,拖延了资产正式入帐时间。二是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质量参差不齐,因基建财务人员素质不同而出现较大差异,给工程竣工后移交的资产管理带来困难。

  二、加强电力企业基建项目财务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一)规范工程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

  1.大力健全工程财务管理制度。

  电力企业财务部门应全面承接国家财经法规及上级公司管理要求,适时修订、完善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财务管理,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资金的有效使用,形成以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的机制。

  每月由各归口部门结合工程进度、企业各项费用发生情况等上报资金计划,财务部门结合资金来源,合理安排资金预算,报预算小组或企业领导批准后执行。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按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每月应上报完成

[1] [2] 下一页

文章录入:web33742    责任编辑:web33742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 收藏本站 |京ICP备10012994号
    共创国际项目管理顾问旗下网站:中国研发管理网 | 项目管理者联盟 | 中国工程管理网
    VIP会员 |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刊物出版 | 沙龙会议 | 人才服务 | 广告投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4 21CPM.COM 工程管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