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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房屋剪力墙结构设计问题的思考
作者:佚名 来源:考试吧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3-6-1 20:44:31

  摘要:目前,越来越多的剪力墙结构小高层住宅楼拔地而起,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我们发现这些剪力墙结构小高层在施工质量上还存在着一些质量通病,主要表现为剪力墙板混凝土成型质量差、混凝土实体回弹检测强度不高等。本文根据工程实际并结合2001版《规范》和其他相关资料,论述了底层框剪结构的设计方法说明了一些注意事项。

  0 引言

  对于12~16层的小高层建筑结构,采用既可以保证结构的刚度、位移,又可以使室内空间方正合理。所以剪力墙结构得以普遍应用。剪力墙的受力、变形特征,类似以框剪结构。但比框架结构的刚度分配、内力分配更合理,结构的变形协调导致的竖向位移差别,也比框剪结构小,则传基础荷载更均匀、合理。目前,越来越多的剪力墙结构小高层住宅楼拔地而起,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我们发现这些剪力墙结构小高层在施工质量上还存在着一些质量通病,主要表现为剪力墙板混凝土成型质量差、混凝土实体回弹检测强度不高等。

  1 剪力墙结构的基本含义

  剪力墙结构的定义:①剪力墙是指墙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为5~8的剪力墙;②高层建筑结构不应采用全部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③剪力墙较多时,应布置筒体(或一般剪力墙),形成剪力墙与筒体(或一般剪力墙)共同抵抗水平力的剪力墙结构。

  剪力墙结构的必要条件:抗震设计时,墙承受的第一振型底部地震倾覆力矩不大于结构总底部地震倾覆力矩的50%。

  剪力墙结构的下限:当墙较少时,如墙承受的第一振型底部地震倾覆力矩小于结构总底部地震倾覆力矩的15%~40%,则可以按普通剪力墙结构设计。下限规范没有规定,用户可以灵活掌握。如果在剪力墙结构中,只有个别小墙肢,不应看成剪力墙结构而应作为一般剪力墙结构处理。

  2 剪力墙房屋的设计

  根据2001版《抗震设计规范》要求,对于底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应强调抗震概念设计以及抗震构造措施的重要性。相对于89版规范,其放宽了结构总高和层数限制,增加了底部两层框架结构并提出了过渡层概念。进一步提高了底层框架——剪力墙结构的性能。

  2.1 选择有利的建筑形式 在抗震设计中,建筑平面应尽可能简洁、规则,结构的刚心与质心相一致,以减少地震作用下结构产生的扭转效应。剪力墙的方案布置、墙量的多少、墙片的大小应合理。由于底部框墙结构中的剪力墙属低矮墙,其抗剪刚度相对较大,如果布置的墙肢较长、平面形式复杂,很容易出现局部刚度过大,受力过于集中的现象,甚至经常出现只布置极少的剪力墙就满足上下层抗侧刚度比限值的情况。因此在剪力墙布置方案上一定要坚持均匀、对称、周边、分散的原则,墙片不宜过长,应以墙片高宽比1.5左右为为宜,墙片平面形式不宜采用提高抗侧刚度的“L”“T”等平面形式,而是尽可能采用“一”字形。这是因为只有弱化每一单片剪力墙的刚度,才有可能实现均匀分散多道设防的目标。同时还应控制剪力墙的最大间距,以期符合规范的要求。纵向抗震墙还应在外纵轴布置开窗洞的抗震墙或剪力墙,这样大大增强横向抗倾覆的能力,避免边柱产生过大的压力和拉力。

  2.2 建筑高度和层数的限值 以往震害资料及文献的分析表明,底层框架剪力墙房屋的震害随着楼层数的增加而加剧。因此底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应满足高度和层数的限值。2001版《规范》规定,6,7度区22米7层,8度区19米6层。所谓房屋总高度是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室内算起,全地下室或嵌固条件好的半地下室应从室外地面算起。带阁楼的坡屋面应算到山间墙的1/2高度处。室内外高差大于6米时,房屋总高度应允许适当增加,但不超过1米。

  2.3 严格遵守抗震规范对不同设防烈度的第二层与第一层侧移刚度比的限值规定在历次地震中,底层框架房屋结构之所以发生严重破坏,其原因就在于底层层间刚度与上部层间刚度比过于悬殊。当地震作用集中在底层时,由于底层较上部结构小得多的侧移刚度,造成非常突出的底层弹塑性变形集中现象。因此,控制底层与上部侧移刚度比是很必要的。

  规范给出了不同设防烈度下上层与底层侧移刚度比的限值,6、7度时不应2.5,8度不应2.0且均不应1.0。

  2.4 底层框架柱网的设置 底层应为全框架,至少应是框架形式,即在内柱纵、横轴线的内、外墙中均设柱或构造柱,且纵横两向均应形成框架形式。底部框架结构的柱网不宜过大,一般控制在7.5m左右,并且框架梁上悬墙数目不应超过一道。首先从使用功能上,底框结构大多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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