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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及措施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6-24 20:14:28

  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已成为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构成要素,项目实施的好坏已成为国家、企业和社会最为关心的问题。项目管理 作为管理科学的重要分支已渗透到各行各业。科学技术的发展,新的经济发展环境,动态的市场,更激烈且高水平的竞争,要求政府或企 业不断应对新的挑战。在当今项目林立的时代,项目管理不仅是大型、复杂项目管理的有效方法,而且已经成为二十一世纪政府或企业组织 和管理的一种主要形式。 我国加入 WTO,参与全球竞争。

  我国的项目管理面临着如何与世界接轨,如何按照世界通用的项目管理科学方法和管理技术对项目进 行规划、实施、控制等问题。 改革当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是提高政府投资工程的投资效 益和工程质量的根本之举;改革这种管理模式,对我国加入 WTO 之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改革这种管理模式,是从源头上遏 止腐败的重要措施。 通过对政府投资项目存在问题及当今中国特定历史时期的认识和 分析,并结合国外政府投资项目的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中国政府投资 重大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我们的对策及措施。

  1 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1.1 转换思维方式

  在重大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树立起“市场第一。 政府第二”的观念。 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完成的。 应将市场放在第一位,实行市场优先原则,只要市场能干的,就先让 市场去干;只有在市场干不了和干不好的情况下,政府才去弥补。 在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管过程中,比如对招标投标的管理、对咨询 中介机构的管理,以及对施工建设活动的监管等,政府的主要能动性 不是表现在替代市场去行事,而是如何去“配合”市场,去“呵护” 市场,去“培育”市场,去“完善”市场,逐步地让市场在资源配置 中去唱主角。

  1.2 改革计划方式

  使国家计划由“指标型”变为导向型,改革计划方式,增强计划的预测性和科学性进而提高国家 计划的指导性,就不仅是改进政府宏观调控的需要,而且也是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政策环境鼓励长期投资,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需要。

  1.3.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换

  理顺各级政府之间的 关系,打破区域市场分割,促进生产要素的流动。

  一是公共部门内部的集权与分权问题。

  二是公共部门与市场的集权与分权问题。

  2 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惩罚力度

  2.1.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国外在项目管理方面有一套较完整的法律制度,一类是项目运作 过程中涉及项目建设本身的法律;另一类是防止营私舞弊和贪污贿赂 方面的法律,二者相辅相成,对项目管理起到了规范和监督的作用。 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整个市场经济的 法律制度还很不健全、很不完善,在项目管理方面更是有待于进一步 健全完善。尽管我国已经有了项目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仍不够 完善和系统化,至今没有制定出项目管理专业和行业指导性实施准则, 项目管理实施中丰富的实践经验缺乏系统的总结和提高。 中国在入世之后,必须要完善其有关法律法规,使之尽快与国际 惯例接轨。

  当前,首先,要进一步加速清理和废除与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惯 例不适应的法律法规,修订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其次,要进一步加 速清理和废除各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不一致或有冲突的法律法规; 最后,还要加快研究制定社会经济和现代项目管理发展所需要的法律 法规,进一步推进项目管理的法制建设进程,使政府对投资项目的管 理有法可依。 另一方面,针对重大项目管理存在的经济犯罪现象,应加快防止 营私舞弊和贪污贿赂方面的法律制定和完善。 与此同时,应在全民中普及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以民众的权利 消解官员的特权。

  2.2.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

  据问卷调查统计结果,认为“我国重大建设项目违规行为得不到 有效遏止的原因”是“执法不严,惩处不力”占 44%;认为 “我国重大建设项目违规行为惩处没有力度”业主占 44%,计委占 58% 。 缺乏惩罚,是政府投资项目中各类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

  因此,在重大项目管理中,必须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惩罚力度,使 腐败者感到腐败的“成本”大于“收益”,腐败行为便会得到有效遏止。 例如通过加大反腐的立法的执法力度以及对反腐败者进行奖励或补 偿,增加其机会成本;或在司法实践中,对行贿罪充分重视,截断腐 败的源头,增加其交易成本。 对稽察和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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